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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企业运输畅通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企业运输畅通的通知
(来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1月13日以来,我市遭受了52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冰(霜)冻灾害,全市工业受灾极为严重,三大支柱产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统计报表显示,1-2月,工业增长速度仅为3%,与自治区和来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长目标有较大差距,工业生产面临严峻的形势。严重的灾害,给我市全面完成年度工业目标任务,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严峻的工业生产经营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工业发展和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问题,明确提出大灾之年工业发展“目标不变、任务不变”、“农业损失工业补”。为此,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业目标任务,加强协调,加强服务,加强管理,全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确保企业满负荷、长周期正常生产,确保年度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千方百计维护榨季后期砍运秩序稳定。今年适逢大灾之年,公路部门不应收取甘蔗占道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更多力量投入生产经营。同时,解决受灾后蔗农后顾之忧,稳定蔗农情绪,维护蔗区稳定。
  (二)要加强协调,全力以赴确保电煤、油等重要物资运输畅通。当前,电煤、油等重要物资及进厂设备运输已成为制约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因素,运输是否通畅是能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关键。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杜绝吃、拿、卡、要和以检查为名上路设卡乱罚款、随意拦截、扣押企业运输车辆以及故意刁难车主的行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物资及时到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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