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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1、考评得分原则上以属地划分为原则,由市直主管部门牵头,涉及多个县(市、区)的项目,归类为市直项目;“飞地”项目,如双方明确约定产值、税收分成比例的,按该比例分别计入相关县(市、区)得分,如未明确约定的,则以属地为原则得分。
  2、新开工、竣工投产项目的总投资、实际完成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流动资金,具体项目必须纳入统计范围,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统计数据为准。分期建设的项目,总投资以当期的投资额为准。
  3、为提高效率,项目数据统一通过“项目带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报送,重点建设项目每月上报一次,策划储备项目和新开工、新竣工投产项目每季度上报一次,要求在每季度末和每月底的28日以前完成上报工作。

  附:2008年全市策划储备和新开工、新竣工项目指导性计划

  单位(个、%)

策划储备项目

新开工、新竣工合计

项目数

占全市比重

项目数

占全市比重

全市合计

300

200

市开发区

15

5.0

10

5.0

新罗区

75

25.0

50

25.0

永定县

40

13.3

27

13.3

上杭县

40

13.3

27

13.3

武平县

30

10.0

20

10.0

长汀县

35

11.7

23

11.7

连城县

30

10.0

20

10.0

漳平市

35

11.7

23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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