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来政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来宾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来宾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全面落实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地质灾害主要指岩崩、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对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但不包括地震灾害。
  本预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保证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一、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发生及隐患情况
  2007年8月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受灾较重的县(市、区)有金秀等县。全年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10处,其中崩塌6处、滑坡3处、泥石流1处,直接经济损失37.3万元,无人员伤亡,属轻灾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507人安全,潜在经济损失545万元。
  (二)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2007年预测指出,“2007年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较常年编低,比2006年少,地质灾害易发期在4~8月。2007年实际灾害高发期为8月,6月1~13日我市各地出现降雨高峰,其中忻城县部分乡镇6月8日出现暴雨到大暴雨,造成洪涝灾害;6月12~13日,武宣、金秀两县出现大范围的强降水过程,局部乡镇出现洪涝灾害,武宣发生地质灾害2起;8月19日、26日金秀县出现雷雨天气,21日金秀镇发生地质灾害多起。地质灾害实际发生时间与预测基本吻合。
  1、金秀县:2007年8月21日金秀镇发生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6处,人员伤亡为零,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
  2、合山市:2007年4月市内发生小型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2处,人员伤亡为零,直接经济损失20.7万元;
  3、武宣县:2007年4~6月县内发生小型崩塌、滑坡地质灾害2处,人员伤亡为零,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
  4、其他县(区):没有发生地质灾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