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远城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创建千亿板块百亿园区的通知
(武政〔200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武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统筹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2007年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区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工业兴区、工业强市”战略,提升城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板陂、新洲区(以下简称远城区)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为基础创建工业经济“千亿板块、百亿园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7-2011年,全市远城区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将武汉城市圈作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战略部署,优先发展工业经济,辐射和带动武汉城市圈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以开发区为载体,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努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化延伸产业链,促进关联企业向开发区集聚,加快远城区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通过发挥比较优势,着力改善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努力形成城市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工业配套完备的城乡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远城区开发区创建“千亿板块、百亿园区”发展目标为:6个远城区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超千亿,每个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超百亿,其中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武汉吴家山台商工业园区分别达到400亿元,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和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分别达到200亿元,武汉汉南经济开发区达到100亿元。
2007-2011年,各远城区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6%,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在2006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各远城区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
三、产业布局
根据《武汉市工业发展规划》和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产业定位,明确比较优势和发展重点,实现错位发展,增强全市产业配套功能。
坚持依托国家级开发区,服务龙头企业,承接沿海地区和我市中心城区的工业转移,瞄准全市四大支柱产业、六大优势产业,借助一批龙头企业,以延长15条产业链为重点,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向远城区开发区集聚发展,远城区开发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工业企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