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平安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
(苏建筑〔2008〕18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贯彻苏州市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落实市领导重要讲话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创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等活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课题,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现实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今年国家举办奥运会,相关赛事在北京等地举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十七大精神,结合国家、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结合建设领域的实际状况,认真研究和把握创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工作的规律特点,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领导。
二、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建设管理部门、施工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高度,从大局出发,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要按照我市开展平安创建 “一家为主、多家参与、条抓块包、齐抓共管”的活动原则,落实管理部门各项工作责任,指导、督促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活动。各施工企业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强化企业各项管理有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尽好自己的职,办好自己的事,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机制、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开展的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和失职追究制度,保证工作、信息顺畅,各项目标实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在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等活动中,要按照苏州市平安创建工作要求,近期重点要对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务作业人员、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全面登记摸底,防止不明身份人员寄宿。要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城市主要干道、路段和地区的施工、拆迁工地要加强值班保卫,对塔吊、挖掘机等高耸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要加强监管,专人负责,保证安全运行。要对员工生活设施的健全可靠,围墙(栏)和出入口的安全管理等重要控制点,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地人流、物流受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请各施工企业做好对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全面登记摸底工作,按附表要求填报给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情况汇总工作,于5月20日前,报苏州市建筑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