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市人大十四届三次全会及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审改工作回头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构建便民、协调、快速的审批运行机制,营造优质、高效的投融资软环境,保持我市审改工作继续在省“走前列”,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按照市委提出的“好字当头,先行先试”的工作主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前置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创新运行机制,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上新水平,推动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要以《
行政许可法》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准绳,依法进行审批项目清理和分类,优化流程设置,规范运作程序,使行政审批权力授予有据、运作有规、监督有效。
(二)高效原则。要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基础上,以效率为标尺,简化审批程序,削减多余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审批再次提速。
(三)创新原则。要勇于突破旧体制机制的束缚,在科学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基础上,创新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多部门联动审批运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便民原则。要以便民服务为工作理念,简化前置材料、推行表格式文本,提供多渠道审批申请方式,增强审批过程公开化、透明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