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新项目申报工作。在实施好现有项目的同时,要依据规划做好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要做深、做细、做扎实。新项目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突出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的整体推进和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
五、整合资金,加大投入
(一)编制预算,争取投入。高产农田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和省级投资,不足部分由市人民政府及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配套。在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同时,要积极筹措、整合资金,加大对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区的投入,以保证项目质量和综合效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全市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库,并依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年度高产农田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并编制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二)项目聚焦,集中投入。高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应与水利、农业、交通、林业、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及“三改一建”等资金结合使用,统筹规划,集中投入,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要广泛融资,加大投入。鼓励农民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开展土地流转,在管护主体明确的前提下对高产农田配套设施建设进行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金的投入。
六、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一)为做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交委,市财政、国土房产、水务、农业、审计、环保、林业局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公,抽调国土、农业、水务、林业等方面专家,组成工作专班,负责高产农田建设的日常事务。各有关区也要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高产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二)市、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高产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主体,主要负责高产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等工作,指导项目区的土地平整和田间路、生产路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高产农田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将高产农田建设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管理;水利部门要抓好项目区主干渠系建设、大中型泵站改造、大中型水库的整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农业部门要搞好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区的测土配方和地力建设,提高耕地质量;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和整合支农建设资金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结合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需要和资金安全;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搞好田间路网、林网的建设;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环保、审计、监察、税务、宣传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服务和宣传,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