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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8〕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高产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用部分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进行投资,开展土地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高产农田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认识。
  (二)做好高产农田建设工作,对完善我市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帮助农村尽快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大好机遇,以高产农田建设为突破口,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明确目标,抓好重点
  (一)我市高产农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25年左右时间,把全市基本农田整理一遍,逐步建成一批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生产效益较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的高产农田,在项目区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高产农田规范化、长效管理社会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的目标。
  (二)我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推进步骤是:先用3-5年时间,建设出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高产农田示范项目,作为高产农田建设的样板工程。以后逐步加大投入,争取每年整理15-20万亩,逐步将我市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排灌畅通、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
  (三)我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重点区域是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汉南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具体要求是:搞好土地平整工程,规整田块,方便机械化耕作;搞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排灌和防灾减灾能力。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规整道路,规划林网,整治村庄,突出高产农田的整体效应和规模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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