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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泉政办〔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国家外专局支持海西建设政策举措的重要意义。支持福建引进国外智力是国家外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支持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国家外专局支持海西建设的各项政策举措,对于吸收、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引进、培养我市紧缺急需人才,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我市在海西建设中“支撑带动”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国家外专局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举措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外专局扶持的重点引智项目、领域和对象要求等,按照各自的职责,早部署、早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立足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发展特点,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选择适合各自实际的引智项目,加强与省各项目主办单位沟通联系,认真组织开展引智项目的申报、对接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引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引智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把引智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引智经费投入,加强引智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引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市直各主办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落实国家外专局支持海西建设政策举措的情况及时报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泉州市人事局,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人事局分别定期向泉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事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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