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东海滩涂整理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增补成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泉政办〔2008〕49号)
丰泽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东海滩涂整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增补泉州市东海滩涂整理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补市东海滩涂整理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增补市水利局王惠明副局长、市海洋与渔业局黄献良副局长、泉州海事局李志强副局长、市港口管理局航道站陈培焕站长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地产开发公司,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章新华副局长兼任。
二、关于市东海滩涂整理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牵头项目建设立项、投资规模、招投标、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相关手续的审批、检查、指导、监督。
(二)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及廉政建设制度建立的检查、指导、监督。
(三)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土地出让金年度收支计划审查批复,按年度支出计划、月份用款申请,结合按委托建设合同约定拨付工程建设资金,负责对项目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委托人的职责,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审查项目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计划和月份用款申请;配合上实泉州公司做好东海滩涂整理项目的报批手续,组织回填工程监理招标、有关工程协调及协调小组办公室例会相关具体工作。
(五)市建设局负责项目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手续审批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
(六)市房管局负责拆迁许可相关手续的审查、指导、监督。
(七)市市政公用事业局配合做好项目范围内公用事业配套设施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八)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景观设计规划方案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审查、指导、监督。
(九)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小组的技术顾问组,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