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关于保障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柴油供应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200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柴油供应,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农机局提出的《关于保障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柴油供应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八日
关于保障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柴油供应的意见
(市商务局 市农委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公安局 市农机局 2008年4月)
为保障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柴油供应,商请中石化安徽省公司同意,征求中石油六安分公司意见,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部署,从支持“三农”工作、保障水利工程施工、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高度出发,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做好柴油资源调配和供应,满足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用油需求,确保农业生产和水利防汛工程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在稳定、提高现有供应服务的同时,农业生产机械可凭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用存折,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可凭市水利部门和市石油供应部门核发的《水利施工供油证》,实行定点、定数量、定价格“三定供油”。
三、职责分工
1、商务部门负责油品供应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地商务部门要根据财政、农业、农机、水利部门提供的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柴油需求基础数据信息,协调石油供应部门落实供应计划,做好油品调度和计划分解,确保各加油站点柴油投放量,并根据各加油站点分布情况,向社会公布定点加油站及供油时间段。同时,每旬向市政府报告一次供油情况。
2、财政、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产用油测报工作。一要对农业生产用油进行测算。各地财政、农业部门要将所在县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用存折中“2007年综补”金额,分乡镇汇总报送当地商务、石油供应部门,按“2007年综补”同等金额柴油量(亩均2.6升)申报各乡镇用油计划。二要确保重点农机用油供应。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以及已签订作业合同或有明确作业意向的机手、外地跨区作业组织,各地农业、农机部门要跟踪服务,帮助其向商务、石油供应部门申报用油计划,必要时设立专户,重点保障,优先供应。三要建立热线服务电话。各地农业、农机部门要开通农机作业用油热线服务电话,向农民群众宣传政府便民措施和科学用油知识,引导农业机械就近有序加油。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报告,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3、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用油测报工作。各地水利部门对所在地重点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和柴油使用情况要进行摸底登记,由市水利部门汇总后向市商务、石油供应部门申报用油计划,与市石油供应部门共同核发《水利施工供油证》,并在供油证上注明柴油供应量,送定点加油站备案,帮助施工单位联系购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