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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作机制,把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确定此专项行动的责任人和联系人各一人名单,于3月20日前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要根据六安市“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制定缜密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前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3、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4月15日至5月15日,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局、公安、工商、质监、药监、版权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民生利益”为主题的专利执法联合行动,重点是检查商场、超市、药店等商品流通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日用品、化妆品等。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要在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5月科技活动周期间,联合金安区、裕安区开展城区内专利执法行动;各县区也要组织当地知识产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动,通力合作,开展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专利联合执法行动。六安城区内专利联合执法行动计划如下:
  (1)摸底调查,确定执法检查对象。3月10日-20日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深入城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及药店进行摸底调查,采集执法线索,有针对性地确定商场、超市、药店各两家作为检查执法对象。
  (2)组织商业企业自查。3月20日由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组发文,要求商场、超市、药店对所销售的专利产品进行逐一登记,并将自查的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到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3)检索核对自查结果。4月上旬由市知识产权局对商业企业自查上报的专利商品,逐项进行网上核对,对涉嫌假冒、冒充专利或专利号标注不规范的商品,逐一登记。
  (4)召开联合执法行动布置会。4月中旬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和金安区、裕安区的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布置会,通报自查情况,明确执法时间和任务。
  (5)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月20日-30日,各部门及金安区、裕安区的执法人员分组深入各大商场、超市、药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涉嫌有假冒、冒充专利或专利号标注不规范的商品,并进行抽样取证和登记保存,要求商场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6)依法处罚。5月上旬经进一步核实后,对确定有假冒、冒充专利或专利号标注不规范等问题的商品,责令商场、药店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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