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验收。各移民点安置工作完成后,各区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审查把关并组织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逐个点组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各区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市级考核验收中仍存在问题的,将暂缓对该区移民安置工作的验收,并要求其限期予以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安居乐业,关系到整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有关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移民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审查、督办验收。各有关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各有关区人民政府是整个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规划编制、组织对接、土地调整、安置点建设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移民安置总体方案审查,落实移民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市建委负责指导移民点范围内市政道路建设,配套住房太阳能等设施;市交委负责将移民点的道路建设纳入全市通村公路建设新增计划,落实配套投资,并指导工程建设;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移民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投资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移民点村级组织建设和民政救济工作,优先将移民点纳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市级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并加强相关资金监管;市规划局负责指导移民点镇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安置点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房产局负责落实移民安置建设用地计划及相关审核报批手续,指导土地整理和高产农田建设并协调落实相关资金;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移民安置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组织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实施沼气池建设项目,并协调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市劳动社保局负责将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全市劳动力就业培训计划,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市公安局负责按相关政策和计划为移民审批办理落户手续,配套建设安全防范设施,维护移民地区的治安秩序;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负责指导移民点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事业设施建设;供电、通信等部门负责将移民安置点相关配套设施纳入年度增容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移民安置工作监测评估机制,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促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充实队伍,加强宣传培训。要健全移民安置工作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为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对移民安置点所在区、街(乡、镇、场)和村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移民安置点的居民积极支持和吸纳迁入移民,参与并配合做好移民安置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使移民安置相关政策深入人心,确保移民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