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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一)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一是加强造林补绿。充分利用现有空余林地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实施碳汇造林项目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挖掘现有林业用地资源潜力。二是开发丘陵岗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经济林或苗木产业,充分开发垄岗丘陵资源。三是适度扩大林业用地。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生态重要地区、敏感区进行适当规划调整,扩大林业用地面积,增加林业资源总量。四是加强林木管护抚育。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工程、封山育林工程,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稀疏林地郁闭度达到0.2以上。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在2010年之前使我市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
  (二)加强城区景观绿化。在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4大工程。建成区重点做好58座山体和40个湖泊保护工作,努力形成山成林、湖成环、滩成带、路成片、点成景的绿化景观。加大城区内公共休闲绿地和片林建设,形成市民能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方便、宜居生态休闲绿化设施。
  (三)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一是水体林网化。积极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沿岸防浪林工程,加强长江、汉江等河流和湖泊等水体沿岸的生态保护和近自然水岸绿化,形成良好的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森林生态走廊。二是道路林网化。沿京广铁路和汉十高速等9条快速出口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和区道开展造林绿化,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形成绿色通道网络。三是农田林网化。按照300-500亩网格标准,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升农田林网化水平。
  (四)加强农村绿色家园建设。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庭院经济,加强通村通湾道路绿化、四旁植树,完成全市远城区2087个建制村村湾绿化工程,植树1800万株。同时加大林业板块基地建设,形成以苗木花卉、无公害茶、绿色水果等为主导的林业产业体系。
  (五)提升生态休闲功能。一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以山水资源为依托,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与乡村休闲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业。实施重点生态区的景观改造工程,充分发挥东湖、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天河机场路造林绿化工程、盘龙城遗址、木兰山风景区、道观河风景区,以及青龙山、九真山、嵩阳山等区域森林资源的作用,改善森林景观,增强生态功能。二是建设生态村湾。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建立一批生态休闲专业村。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加强沉湖、涨渡湖湿地的建设与保护,力争将沉湖建成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将涨渡湖建成省级湿地保护区,新建一批市级湿地保护区。建立湿地公园3个,使全市70%的湿地资源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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