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的通报
(武政办〔2008〕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56号)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江汉区人民政府等18个2007年度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胡祯雄等65名2007年度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为建设“平安武汉”、“和谐武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我市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2007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
先进单位和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18个)
江汉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硚口区人民政府
汉阳区人民政府江夏区人民政府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建委
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劳动社保局
二、先进工作者(共65名)
胡祯雄 刘木想 李海燕 杨爱国 何建中 严学彬
周呈斌 张兴明 张 军 王兆堂 刘顺辉 黄道胜
李东辉 王 文 李章安 尹其照 钱楚华 王 强
柴文圻 李根生 王 平 王五洲 李首文 张元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