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的通知
(琼府〔2008〕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
一、项目背景
水库大坝安全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国务院于2008年1月15日召开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视电话会议,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1998年以来,我省共有220座病险水库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其中,2007年前45座,目前已基本完成除险加固工作; 2007年175座病险水库(中型水库27座,重点小⑴型水库148座,详见附表1)。根据中央的要求,要在3年内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任务。
二、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一)水库基本情况。
根据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2007年4月编制的《全省水库安全状况普查报告》,至2006年底,我省已建成水库1054座(水务系统管理990座,电力及其他系统管理64座),其中大⑴型水库2座,大⑵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71座,小⑴型水库294座,小⑵型水库682座。全省水库总库容96.2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2.6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27亿立方米。
(二)水库安全状况。
我省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相当一部分水库在设计和施工方面都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之年久失修,很多水库积病成险。主要表现在:1、防洪标准低;2、土坝坝体单薄,渗漏严重;3、溢洪道及坝下涵管破损严重;4、工程管理设施落后。经全省水库安全状况普查,全省1054座水库中,一类坝261座,二类坝307座,三类坝486座(其中:大⑵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46座,小⑴型水库167座,小⑵型水库270座),占水库总量的46%。我省大量的小⑵型水库,其施工质量更差,险情尤为严重,且大部分没有管理机构甚至无人管理,安全问题极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