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山西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提高消费能力。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流通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引导住房、汽车等合理消费,扩大通信、旅游、休闲、文化、健身等热点消费。
  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保障粮食、食用油、肉类等重点消费品供给,加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应急预案。强化市场监管,抓好教育收费、医疗价格、通讯资费、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等监督检查。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审慎出台调价项目,重视舆论引导,稳定消费者心理预期。
  优化煤电油运供给结构。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探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运作的新模式,推动煤炭订货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努力协调焦炭、钢铁等主要产品市场供需关系。
  引导好各地新上项目的积极性。筛选、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新项目,建立并完善关系全省发展的重大项目库。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加强对新上项目的规划引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八个必要”的开工条件。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图等相关规定。
  二、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发展服务业
  加强服务业的政策引导。营造各级人民政府抓服务业、全社会促服务业的舆论和政策氛围。加强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束缚服务业发展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各地要把第三产业增加值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指标,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统计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和完善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在服务业领域扶持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加快发展三类服务业。服务业发展要结合省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业、信息产业、对外服务贸易、会展业、中介服务业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餐饮业、酒店住宿业、房地产业、体育健身产业、社区服务业、市政与公共服务业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加快发展面向农业生产的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以及农村生活服务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不断增强我省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推进五台山和平遥古城整治工程,确保五台山“申遗”成功。抓住奥运机遇,促进“赛在北京,游在山西”活动取得成效。加快实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特别要重视发展农村新型物流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