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山西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晋政发[2008]1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我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工作进度分别下达,请各有关单位按此部署工作。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精神,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2008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单位GDP能耗下降5.6%,二氧化硫排放削减4.5%,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3.6%;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6.6%,研发投入占全省GDP比例达到1%以上。
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6%,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财政总收入增长1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进出口总额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万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再解决20万人的温饱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并提高财政补助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价格涨幅得到合理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增幅力争控制在4.7%以内。
为实现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预期目标,全省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三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坚持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加快推进新兴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更加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更加注重自主创新,更加注重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两防”为首要任务,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这是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落实“好字优先”的必然要求。
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在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的同时,围绕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政府资金要重点用于新农村、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继续提高技术改造投资比重,加快传统产业新型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