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海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
海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方晓宇(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屈建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符国瑄(省统计局局长)
卢灵雄(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周 雄(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云汉屏(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巡视员)
林盛梁(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凤奇(省商务厅副厅长)
支小纪(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年佑(省交通厅副厅长)
林 捷(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栋国(省民政厅副厅长)
傅信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孝京(省建设厅副厅长)
严朝君(省卫生厅副厅长)
韩 勇(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王澄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平(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俊芳(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陈永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冯月花(省统计局副局长)
张德铜 (省统计局副局长)
林怡欣(省编办副巡视员)
姚嘉民(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覃道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运兴(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符国瑄兼任,联系电话:65221513、652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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