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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彭水府发〔200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扎实实施“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取得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阶段性胜利。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县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汉葭镇、普子镇、连湖镇、靛水乡、善感乡、桐楼乡等6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未受表彰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为实现富民兴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彭水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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