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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8〕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彭水自治县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彭水自治县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7〕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循环农业发展和农民节支增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沼气建设是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于一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联系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环境的纽带。发展农村沼气对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农村沼气建设,以农村沼气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较快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002年以来,我县已累计新建农村沼气1.3万余户,带动了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和环境综合治理,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投入偏少、建设进度缓慢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增添措施,加大力度,不断促进农村沼气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统筹协调,整村推进,保证质量,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建设内容,以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生态农业和庭院经济为目标,推动农村沼气进一步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领域延伸,促进农村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村环境优良化,不断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水平。
  (二)目标任务:完成特困村沼气池建设870口、国债项目沼气池建设2500口,三改配套率达到80%以上。完善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县级服务站1个、镇级服务站2个、村级服务站14个,形成全县沼气用户技术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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