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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公安队伍教育训练。

  15.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教育活动,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16.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一线民警实战必训制度,推广“战训合一、轮值轮训”模式,增强公安机关防控驾驭处置群众性事件和快速反应的能力。加强专业训练。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竞赛、自学自练活动,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实战技能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17.加强训练设施和保障建设。建立健全教官轮训机制,推进训练基地基础建设,逐步把我市民警训练基地建成设施条件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的警察训练基地。各相关警种、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实战训练基地基础设施,改善训练条件。

  (四)切实加强对“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

  18.认真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经常听取公安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三基”工程建设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改革创新,提高“三基”工程建设水平,确保我市“三基”工程建设率先完成任务,争当全省、全国公安排头兵。

  19.建立齐抓共建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宣传公安先进典型,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公安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立项、规划等前期工作。科技部门要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市、区(县级市)建设,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对个别财政困难的区(县级市)实行公安专项经费补助,加大对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民警的福利、奖励和抚恤力度。劳动、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妥善解决公安民警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和因公负伤民警紧急救治等问题,优先安置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子女就业。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将公安机关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镇)和农村总体建设规划。信息产业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城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关键技术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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