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措施实、效果好。自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基层实力不断增强;创新动态警务控制机制,在全国首创专司打击控制街面犯罪的便衣侦查队伍,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创新执法工作模式,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大力推广“战训合一、轮值轮训”实战训练方法,得到省公安厅、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推广。2006年8月,公安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城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座谈会,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我市特警演练、白云区公安分局三元里派出所金桂园社区警务室、越秀区公安分局流花地区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及便衣队伍、海珠区公安分局“战训合一”训练基地等4个参观点。会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对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全国城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座谈会在广州成功召开,是对我市‘三基’工程建设做法、经验和成效的充分肯定,永康同志、景富副部长对我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高度评价令人振奋和鼓舞。我市要带头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尤其是永康部长、景富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鼓舞士气,坚持不懈把‘三基’工程建设引向深入,争当全国城市排头兵。”通过“三基”工程建设,我市公安机关“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打击犯罪”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社会治安不断好转,群众安全感和对治安工作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然艰巨。目前,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基层一线单位任务普遍繁重,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偏低;部分基层单位公用经费紧张,一些体制性、保障性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民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建设。
1.规范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粤发〔200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和按时完成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2.进一步完善派出所所长进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制度。落实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升格工作,升格级别除从化、增城市的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外,其余的派出所全部升格为副处级。推行基层所、队长任职资格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