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穗办〔2008〕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意见的报告》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意见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三基”工程建设会议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粤发〔2007〕11号)精神,进一步把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推上新台阶,市公安局结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就当前全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主要情况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在推进科技强警建设、改善公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民警政治福利待遇、加强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自200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三基”工程建设工作形成了“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格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到我市上任后的第一次调研就是深入基层了解“三基”工程建设和治安工作情况。张广宁市长、张桂芳副书记、吴沙常委也多次就“三基”工程建设作出明确指示。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社区警务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把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摆上了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还多次召集公安、组织、人事、发改、财政、规划等职能部门,研究推进“三基”工程建设,解决了一批长期制约我市“三基”工程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及10个区公安分局、2个县级市公安局局长实现了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全市大部分户籍派出所所长进入乡镇(街道)党委班子。1993年以来,我市批准立项建设、改造公安派出所134个。2006年,全市下拨资金2552万元新建、改建基层派出所、队23个,同时市委、市政府批准了我市派出所新建、改造三年分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