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情况
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为60838.99万元,比上年末减少7791.88万元,下降11.3%,占缴存余额的2.12%。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有55334.09万元,占国债余额的97.5%;证券市场有1504.90万元,占2.5%。当年全省购买国债100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
五、项目贷款回收情况
全省逾期项目贷款3980万元,占缴存余额的0.1%。六安市回收项目贷款力度较大,当年回收资金占应回收额的80.1% 。全省当年共回收资金598万元,其中六安403万元、宿州177万元、亳州15万元、安庆3万元。蚌埠市当年没有回收项目贷款。其他12个市无历史遗留的逾期项目贷款。
六、住房公积金运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率
200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之和为143.82亿元,超出同期缴存额的22.49亿元。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提取公积金总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公积金总额的比例)74.65%,比上年末提高了7.7%。使用率较高的市有:芜湖97.1%、池州95.7%、巢湖93.7%、马鞍山93.5%、合肥91.6%、宣城85.5%、黄山83.0%、铜陵82.1%。同时,也有极少数市使用率较低。
(二)资金运用率
全省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58.6%,比上年末提高了8.7个百分点。资金运用较好的市有:芜湖94.4%、池州92.7%、巢湖88.1%、马鞍山85.9%、合肥85.3%、宣城74.5%、黄山71.6%。但是,也有个别市运用率较低。
(三)银行专户内资金
全省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余额118.70亿元,少数市银行专户内资金较多,其中,淮南、淮北、安庆分别达到38亿元、20亿元和9亿元。按规定扣除必要的备付资金后,全省银行专户内资金为60.9亿元,占缴存余额的21.2%,比上年减少了8.6%。银行专户内沉淀资金在40%以上的市有:淮北、淮南、滁州、安庆、宿州、六安、亳州、蚌埠。全省部分城市出现贷款资金短缺,芜湖、池州等已在全区域内调节市县资金,最大限度满足缴存人使用需求。
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007年,全省业务收入8.37亿元,比上年增加2.57亿元,同比增长44.2%,实现增值收益3.28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增长较大的市有:池州102.21%、芜湖67.09%、宿州52.16%、铜陵42.53%、阜阳40.43%、六安31.78%。截止2007年末,全省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4.98亿元,同比增长34.89%,贷款风险准备充足率达到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