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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东府〔2008〕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23号),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建设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城乡、服务方便适宜、居民信任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以维护公平、服务居民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全面达标,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规划目标

  (一)以满足城镇居民步行15分钟以内可以获得社区卫生服务为目标,全市规划整合设置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力争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全面达标。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备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立起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有效机制,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作用。

  (三)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中医药人才或确有专长的师承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基本医疗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创建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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