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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蓝天石化设备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采油三厂新寨作业区废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蓝天石化设备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采油三厂新寨作业区废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环资〔2008〕436号)


西安蓝天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西兰发〔2008〕第6号收悉。石油伴生气是石油开采的必然产物,综合利用石油伴生气资源,不仅保护环境,而且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研究,同意核准在长庆油田采油三厂新寨作业区废气发电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利用油田废气建设10台250KW和9台350KW箱式燃气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650KW。
  二、主要建设内容:在井场内安装250KW或350KW系列箱式燃气发电机组、发电机所需气源工艺管线与火炬管线,发电机出线电压为400V,带动井场用电设备。
  三、建设厂址:在长庆油田新寨作业区原有井场内。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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