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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前期〔2008〕442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报来《关于上报渭城西路廉租住房小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咸发改〔2008〕120号)和《关于上报咸阳市住房阳光一村一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咸发改〔2008〕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渭城西路新建廉租住房小区为统一建设项目,阳光一村一期和二期项目为配套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9600平方米,项目占地145.5亩,概算总投资1324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预算内投资、中省补助等。总套数1885套,最大单套面积49.32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渭城西路和秦都区长虹中路。经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同意你市三个项目按此方案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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