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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市级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市级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前期〔2008〕444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报来《关于川陕路廉租住宅小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宝市发改投字〔2008〕210号)、《关于新福园廉租住宅小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宝市发改投字〔2008〕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新建项目5项:新福园廉租住房小区、新福园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川陕路廉租住房小区、千渭星城廉租住房小区、龙丰苑廉租住房小区。总建筑面积241600平方米,占地面积351.5亩,项目总投资27358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中省补助投资及银行贷款。总套数4734套,其中:新福园廉租住房小区建筑面积65600平方米,项目投资5158万元,总套数1200套,最大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川陕路廉租住房小区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项目投资7000万元,总套数1234套,单套最大建筑面积50平方米。新福园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投资6200万元,总套数800套,最大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千渭星城廉租住房小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项目投资3000万元,单套最大建筑面积50平方米;龙丰苑廉租住房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项目投资6000万元,最大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宝鸡市区和陈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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