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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前期〔2008〕445号)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报来《关于铜川市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复核确认的报告》(铜发改发〔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市以配套建设方式新建新华小区廉租住房组团(一期)建设项目和兴华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81436公顷,总建筑面积34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46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预算投资,及中省补助。项目总套数692套,最大单套建筑面积49.62平方米。建设地址为王益区史家河路和印台区重兴北路。经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同意你市按此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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