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税课税类 |
序号 | 颁发机关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废止失效条款 |
1 | 市税务局 | 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沪税政二〔1994〕17号 | 1994.05.04 | 第十一条 |
2 | 市地税局 | 关于确定本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带征率和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沪税所二〔2001〕3号 | 2001.01.21 | 对个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税所得率确定为20%已废止 |
3 | 市地税局 | 关于重申脱钩改制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沪地税所二〔2002〕19号 | 2002.09.23 | 第二条 |
4 | 市地税局 | 关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沪地税所二〔2005〕3号 | 2005.02.08 | 对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已被沪地税所二[2005]18号文废止 |
5 | 市地税局 | 关于私营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 沪地税所二〔2002〕9号 | 2002.05.10 | 第三条中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带征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一并按企业所得税带征率的20%带征个人所得税已废止。 |
6 | 市地税局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地税二〔1998〕1号 | 1998.01.19 | 补充意见第七条 |
7 | 市地税局 |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沪地税所二〔2006〕6号 | 2006.05.24 | 补充意见第一条 |
8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无照纳税人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 沪国税四〔1999〕11号 | 1999.11.04 | 所得税部分已失效 |
9 |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 关于对企业生产综合利用产品及地质勘探等单位实行所得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 | 沪财企一〔1994〕48号 | 1994.04.28 | 第四、五条 |
10 | 市财政局 | 关于本市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补充规定 | 沪财企二〔1994〕55号 | 1994.08.31 | 第一条 |
11 |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沪财企一〔1996〕123号 | 1996.12.17 | 第一条第1点,第三条第1、3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
12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 关于对本市中央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沪财企一〔1998〕75号 | 1998.03.10 | 第一条、第二条第1点、第三、四、六、七条 |
13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关于调整本市计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沪财税政〔1999〕18号 | 2000.01.12 | 第一条 |
14 |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沪财企一〔1996〕122号 | 1996.12.17 | 补充意见第一、三条 |
15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财企一〔1996〕65号 | 1996.09.09 | 补充意见第二条 |
| | | | | |
(二)财产、行为税类 |
序号 | 颁发机关 | 文 件 名 称 | 文号 | 发布日期 | 废止失效条款 |
16 | 市税务局 | 关于房产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91〕102号 | 1991.11.04 | 第五条 |
17 | 市财政局 | 关于上海市契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沪财农〔1998〕47号 | 1998.06.10 | 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条 |
18 | 市税务局 | 关于房产税几个问题的解释 | 沪税地〔1990〕42号 | 1990.07.04 | 第四条 |
19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 沪税政二〔1988〕184号 | 1988.11.23 | 本市补充意见 |
20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沪税地〔1989〕20号 | 1989.04.10 | 本市补充意见 |
21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沪税地〔1989〕24号 | 1989.04.21 | 本市补充意见 |
22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武警部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 沪税地〔1989〕127号 | 1989.11.27 | 本市补充意见 |
23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上海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沪税地〔1989〕145号 | 1990.01.02 | 本市补充意见 |
24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税地〔1990〕1号 | 1990.01.08 | 本市补充意见 |
25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沪税地〔1990〕12号 | 1990.02.14 | 本市补充意见 |
26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沪税地〔1990〕53号 | 1990.08.20 | 本市补充意见 |
27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89〕22号 | 1989.04.13 | 第一、二、三、四、五、七、十四、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 |
28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89〕35号 | 1989.05.14 | 第三、五、六、七条 |
29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征收土地使用税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沪税地〔1989〕38号 | 1989.05.20 | 第二、三、四、五、六、七条 |
30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解释和处理意见 | 沪税地〔1989〕46号 | 1989.06.13 | 第一、二、四、五、七条 |
31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沪税地〔1990〕2号 | 1990.01.09 | 第二、三、五条 |
32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90〕16号 | 1990.02.27 | 第一、四、五、六条 |
33 | 市税务局 | 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91〕69号 | 1991.09.10 | 第二、三、四、五、六条 |
34 | 市税务局 | 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92〕12号 | 1992.02.18 | 第四、五、六条 |
35 | 市税务局 | 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问题补充规定 | 沪税地〔1992〕58号 | 1992.08.03 | 第二、三、四条 |
36 | 市地税局 | 对《关于申请港口露天堆场及道路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函》的批复 | 沪地税地〔1996〕3号 | 1996.01.12 | 第二条 |
37 | 市地税局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补充规定 | 沪地税地〔1996〕53号 | 1996.09.03 | 第一、二、四、五、六、七、八条 |
38 | 市税务局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新建行政区和新划入市区范围的地区有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规定 | 沪税地〔1992〕137号 | 1992.12.23 | 本市补充意见第三条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 |
39 | 市地税局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建行政区和1992年划入市区范围的地区在“八五”后有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规定的通知 | 沪地税地〔1996〕2号 | 1996.01.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 |
40 | 市地税局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划入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地区均属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的通知 | 沪地税地〔1998〕32号 | 1998.04.20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 |
41 | 市地税局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浦东新区和其他城镇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问题的通知 | 沪地税地〔1998〕42号 | 1998.06.18 | 本市补充意见第一条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 |
42 |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浦东新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沪地税地〔1998〕48号 | 1998.07.08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