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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村〔2008〕9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好2008年村镇建设工作。

  附件: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做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紧紧抓住《城乡规划法》实施的有利契机,努力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完善村镇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安居工作,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村镇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村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村镇规划管理

  (一)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管理

  1、结合《小城镇规划导则》和《镇规划标准》的实施,积极争取资金,做好全省村镇规划的调整和修编工作。

  2、对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和掌握全省村镇规划编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3、完善村镇体系规划。优化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建立完善的村镇规划体系,重点做好建设部确定的试点县(市)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国家和省级重点镇总体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和泥草房改造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调整相关工作

  1、做好新《城乡规划法》的宣贯工作。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学习,搞好宣传和培训,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法》的集中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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