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纳入本细则一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教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名单汇总表
本人
情况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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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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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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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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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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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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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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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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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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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学院 系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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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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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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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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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均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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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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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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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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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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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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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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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用黑色钢笔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留存学校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