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资质审批管理工作。按照《
城市绿化条例》、《
风景名胜区条例》、《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和办理制度,重点做好城市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初审,城市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配合省政务大厅做好网上办事行政许可受理工作,建立吉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实现绿化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备案。加强对城建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加强与行业协会、学会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各行业协会围绕行业发展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等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与助手。
六、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
(一)加强城建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之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落实人大、政协的议案和建议,配合省信访局认真接待上访群众政策解答和省长公开电话答复工作。
(二)加强城管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全省城管队伍建设,深入研究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下的综合执法机制,加强城管监察队伍的培训,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理念。总结去年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加快“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相结合,全面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实现城市的和谐管理。
(三)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办事公开的进程。总结推广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试点经验,全面推行我省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提高办事透明度。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创建活动,加强监管,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