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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落实城市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节水型器具推广等节水管理工作。以循环水利用为重点,逐步推进各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的规划和建设。继续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促进节水技术、器具和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创建节水型城市步伐,争创全国节水型城市。

  (五)继续抓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各地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城市把公共交通专用道系统建设作为重点,做好公交优先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公交车辆的出行率和分担率。加大“公交优先” 宣传,增加参与第二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城市。继续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拟建立吉林省城市出租汽车智能监检管理平台,整合管理资源,实现数字化、科技化、信息化的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开展“文明企业”、“文明线路”、“模范标兵”评定活动,促进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燃气行业安全运营和服务。进一步宣传贯彻《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召开燃气市场规范化管理研讨会,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加强燃气管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上岗工人操作技能。开展城市燃气行业“诚信服务”活动的考核、总结表彰工作。加大燃气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对全省燃气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燃气生产的安全。

  三、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一)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力争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率2008年底达到35%、36%,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

  (二)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针对北方城市特点,积极组织各地探索节约型城市园林建设的形式和方法,在对各地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力争出台我省《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手段,通过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活动,不断提高城镇绿化水平和质量。按照建设部《加强公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城市公园绿地和城市湿地的管理、建设的指导,防止公园被占用、出让、转让。加强对我省拟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重点项目进行指导,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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