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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东府〔2008〕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我市今年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小梅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莫布兴和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林佐任副组长,罗乐英(市纪委、市监察局)、叶泽驹(市委宣传部)、李砳(市直工委)、黎卓荣(市总工会)、叶淦奎(团市委)、叶丽云(市妇联)、王海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同志为成员。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抓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六)被评议单位积极创新,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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