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8年打假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东莞市2008年打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巩固和深化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着眼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突出抓住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按照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自律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打假工作,从根本上防止出现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由市打假办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施联合打假,使假冒伪劣商品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严防集团性、大规模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滋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人民群众对打假成果表示满意。
三、工作任务
(一)打假重点商品
1. 食品、药品、酒类、卷烟;
2. 建筑材料;
3. 农资产品;
4. 家具、服装、油漆、玩具、汽车配件。
(二)初级农副产品、食品、农贸商品的打假工作
1. 加强对本地及异地流入我市的粮食、肉类、蔬菜、水果、干果、鱼、畜禽、茶叶等产品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畜禽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的种养、初级加工到市场流通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合格商品上市,防止农药、化学药品的污染,确保初始产(商)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