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东府办〔2008〕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国家、省、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近年来,全国担保机构快速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担保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担保机构总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行业管理不完善等。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扶持规范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意见》(国发办〔2006〕90号),明确了国家在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管理等方面为信用担保机构创造最有利的条件,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实现国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目标。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都从财政扶持和政策措施支持等多方面大力推动我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这显示了省委、省政府推动我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决心;我市亦每年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抽出部分对我市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给予扶持。

  (二)信用担保机构在弥补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信用担保业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肯定和认同;在2006年,省经贸委、财政厅、金融办、国税、地税、工商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七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认定了11家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其中包括我市4家信用担保机构。截至2007年底,全市24家信用担保机构共累计为我市8440家企业作出276.08亿元的信用担保,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市信用担保机构为大量的本地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在中小企业间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据了解,我市很多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将信用担保机构作为首选对象,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提高融资成功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