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7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7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东莞市2007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
根据《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和《东莞市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本市辖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路桥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2007度的收费及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年审。为使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地展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收费综合年审办公室
由市物价、财政、审计、监察、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收费综合年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年审办),设在市物价局(联系电话:22830673、22830672)。市年审办负责对全市收费单位2007年度收费执行情况的综合审查工作。
二、收费综合年审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路桥收费和持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市直属单位及其基层单位,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各镇(街)有关收费单位以及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均列入此次收费综合年审范围。属2007年10月1日以后设立收费项目,并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东莞市教育收费许可证》和《东莞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以下统称《许可证》),暂不列入本次年审范围。
(二)内容
1.收费单位是否按省、市现行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收费;
2.收费单位是否仍执行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3.收费单位是否按国家、省和市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个体、民营、“三改”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低保对象和涉农等收费优惠政策执行;
4.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领取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