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整合城市行政管理机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管理效率。理顺和规范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与镇街政府的权责关系,明确管理责任。健全镇村(居)城市管理机构,完善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交通网络,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有效解决“治摩”、“禁电”后市民出行问题。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 “三小”场所、出租屋、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改,清除安全隐患。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建筑安全、“治摩”、“治吧”、防灾减灾等专项整治。抓好粮食储备管理,加快市直属粮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编制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的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健全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系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增强基层防范能力,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充实基层警力。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建设,推动视频监控进社区、进出租屋、进公交车。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继续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公共安全管理,鼓励见义勇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街头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发生,有效维护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新
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监察,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抓紧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九)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改善民生福利
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实施第一阶段的学校新建扩建工程,促进基础教育整体均衡和高位提升。推进学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对民办教育的管理。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探索制定新莞人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入条件,确保一定比例的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成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新莞人培训工程。加快建设市职业技术学院、市高技能实训基地和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做好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新增就业岗位1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推进农保与职保的统筹发展,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整合职医保与农医保,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广企业年金制度,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惠及新莞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积极弘扬“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城市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建设东莞群众艺术馆,提升现有市级文化设施的功能服务,推动建设大朗纺织、厚街家具、虎门服装等产业博物馆。创编重点剧目,打造艺术精品。大力发展企业文化和社区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全面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完善三大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四院一中心”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政府办政府管”的思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力度。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快建设市篮球中心。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5‰和6.4‰以内。继续加强妇女儿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