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利用好土地资源。加快对经省确认的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加快对经省批次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供地,全面修订《
东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全力盘活闲置土地。抓紧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贯彻执行国有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严格实行依法和集约用地,保障市重点工程用地。做好《东莞市耕地后备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生态建设。加快银屏山森林公园以及大岭山、大屏障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完善森林公园配套设施。营造水源涵养林2.5万亩、农田林网50公里、生物防火带100公里,建设公共绿地200公顷。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抓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做好古树名木的管理,完善封山护林工程。
(五) 推动外源型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主动参与国际分工和利用国际资源的能力
引导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引,增强企业适应政策调整的能力。建立企业升级辅导机制,探索设立转型升级奖励基金,成立促进转型升级服务中心,建立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快速通道”,鼓励扶持外资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和发展服务贸易。争取建立“口岸保税物流中心”,降低企业营商成本。完善镇街电子审批分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全覆盖。推动计划合同审批向实际合同审批转变。建立电子口岸平台,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利用外资领域,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抓住IT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引进研发机构,提高外资企业的植根性。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为生产环节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重点瞄准世界500强以及欧美日韩跨国企业的大项目,推动在莞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大力推进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区的建设,提高加工贸易企业对外加工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六) 加强统筹兼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对区域发展统筹。强化规划和政策引导,结合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加快编制我市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促进各类产业向城市集中,向园区集中。
加快园区开发建设。强化松山湖作为全市科技中心的功能,加快总部研发中心、教育研发区、生物信息港、创意设计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吸引国内外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高和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加快虎门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功能配套,推进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和长安港区建设,加快麻涌港区2号、3号泊位和海昌煤码头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沙田港区油汽化工码头以及5号、6号泊位建设,启动7号、8号泊位建设,加快立沙岛整体开发,使虎门港成为带动西部地区及沿海产业发展的龙头。加快推进东莞生态园的开发,兴建市高技能实训基地和市高级技工学校分校区。加大东部工业园统筹发展力度,加快开发建设和招商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