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以会展、物流、金融保险、会计、法律、产品测试、教育培训等生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广告策划等创意产业,改造提升批发零售、餐饮、旅馆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快培育服务业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加强莞港合作,积极发展服务外包。继续做强做大酒店品牌,大力发展度假、休闲、娱乐产业。继续办好电博会、名家具展和虎门服装交易会等。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以培育龙头型民营企业为目标,重点扶持民营企业50强、百家成长型企业等。加大民营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配套合作的工作力度,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来莞创业,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升级转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创新企业。支持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研发机构,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中心,帮助科技型龙头企业争取国家863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粤港关键领域技术突破招投标等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快产品质量检测基地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申请自主技术专利、研制行业技术标准,扶持重点企业创建名牌,推动区域品牌创建。
加快科技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华中科技大学东莞制造工程研究院、南海海洋生物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东莞基地和莞港生产力促进基地等公共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等专业孵化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专业镇等行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已建平台的管理,充分发挥平台在解决技术难题、建立技术创新路线和实现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
完善落实科技政策。认真落实“科技东莞”工程第一批11项配套政策,抓紧制定出台第二批配套政策,用好每年10亿元的专项资金,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探索组建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行业的联合,推动重大自主创新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四) 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生态城市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建立科学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抓紧出台和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引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加快关停并转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实施路灯照明节能试验,抓好阶梯式水价试点。开展“双千节能行动”,落实循环经济试点。继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加快36项污水处理工程和配套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抓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工程和潲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全方位整治运河水系和镇街内河涌,实施运河城区段整治应急工程。规范畜禽养殖业管理,遏制养殖业污染反弹。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督促燃煤燃油锅炉安装脱硫、固硫和除尘设施。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程。整治露天垃圾填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