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开展“迎奥运、讲诚信、树品牌、促发展”活动的通知
(京劳社培发[2008]8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促进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办学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广大培训学员的合法利益,我局决定在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开展以“迎奥运、讲诚信、树品牌、促发展”为主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紧密结合“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实施,以提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水平为核心,以引导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诚信办学、树立品牌意识为目的,以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内部建设为重点,促进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迎奥运、讲诚信、树品牌、促发展”主题活动,强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建立起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努力打造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二)通过开展“迎奥运、讲诚信、树品牌、促发展”主题活动,强化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诚信意识,以科学协调长远健康发展为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员满意为标准,完善培训设施,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内部管理,切实履行承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通过开展“迎奥运、讲诚信、树品牌、促发展”主题活动,使全社会都来关注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发展,使广大学员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教学双方互相信任、互相交流,共谋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遵纪守法,诚信办学,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学校办学地点、专业设置与审批机关批准内容一致;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广告管理、收费和退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投诉举报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而且各项制度有制度落实和检查机制,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变化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