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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电信、移动通信部门:负责不定期向公众免费发送消防公益短信。

  邮政部门:负责发行有关消防安全宣传内容的明信片。

  市气象局:负责在天气预报里面适时加入消防安全宣传内容。

  团市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市青年志愿者参与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五、培训对象

  (一)各级领导、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负责培训。

  (二)企业经营者,包括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和房屋屋主(所有者)。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和工商部门负责培训。

  (三)工厂、企业、个体工商户所有员工。由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负责培训。

  (四)教师、学生。由教育部门负责培训。

  (五)村(居)民。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和村(社区)负责培训。

  六、培训教材

  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统一采用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广东东田音像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消防宣传系列片《消防安全 全民必学》DVD作为培训教材,培训方式为组织观看该DVD。其他人员按照市公安消防局编写的教材进行培训。

  培训完毕后,要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消防安全全民必学》片中介绍的消防基本常识,以及培训教材的内容,按照培训对象的不同,考试题目相应分类,考试完毕后,要将所有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统计,试卷统一装订成册,填写情况登记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2008年10月以后,各单位凡新进员工,均应在上岗后一周内按照上述步骤完成培训任务。《消防安全 全民必学》DVD的内容简介和联系方式,大培训情况登记表以及考试题目、《培训证》样式等内容,按市消防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执行。

  七、工作安排

  (一)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系统和行业特点,认真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二)各镇街可引入市场运行机制,利用多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委托各种专业培训机构担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1. 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由中标的专业培训机构分片包干,对中标区域(村、社区)内的相关行业、场所的全部从业人员开展免费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100%经过培训,100%做到会自救、会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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