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推进基础建设。继续在全省大力组织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大力加强境外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和资源基地建设,年末在全省再命名一批境外就业培训基地和资源基地。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抓好中介机构法人培训,强化能力建设。组织赴省学习考察,加强省际间交流和联谊。举办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中介机构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管理服务。继续对境外就业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中介行动。为出境就业人员在资金担保、人员培训、出境手续办理、返乡创业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研究制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绩效评估办法》。尽快成立吉林省境外就业协会长春分会、吉林分会和延边分会。制定《吉林省境外就业安全防范追究责任条例》。建立和完善办理出境、护照、签证的各项业务流程。
(五)进一步推进对外宣传。争取与吉林电视台联合制作境外就业专题片。争取与省级新闻媒体联合开辟境外就业专栏。继续组织编印《吉林境外就业中介风采画册》。命名一批境外就业品牌。继续办好《吉林境外就业信息》简报。充分利用开展境外就业专场洽谈会、进行基层对接活动和召开有关会议的机会,对境外就业工作及活动情况进行深度宣传,以扩大境外就业工作的影响。
五、组织领导
此次在全省实施的境外就业“金桥工程”由省劳动保障厅“金桥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省劳动保障厅国际合作处负责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金桥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扩大就业的三条渠道之一,纳入“大就业”中进行总体安排和谋划。要将实施“金桥工程”与小额担保贷款和培训补贴政策的落实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境外就业人员出境营造良好的环境。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境外就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要及时总结,推进工作。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计划。同时,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向省领导小组反馈有关情况,以推进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