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吉林省境外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劳社际字〔2008〕81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现将《2008年吉林省境外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2008年吉林省境外就业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2008年的境外就业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落实扶持政策,扩大境外就业规模,提高境外就业效益,打造境外就业品牌,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境外就业工作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年末全省实现境外就业24万人,其中,中介机构年派出境外就业人员1.5万人。按照以上思路和工作目标,努力做到“五个推进”。
一、进一步推进市场开发
要进一步开阔视野,充分利用地域和人文优势,主动走出去,勤奋工作,多渠道开拓周边国家、美国、欧洲等境外就业市场,进而扩大境外就业规模。已有境外客户的中介机构要巩固发展,没有境外客户的中介机构要积极响应由省厅及境外就业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项目洽谈活动,切实开拓国际就业市场,努力在年内建立1-2个长期合作客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境外就业专场洽谈会、送岗下乡和基层对接活动。省厅将在上半年召开全省境外就业对接大会,组织全省60个县级劳动保障局和所有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进行对接,签订合作协议,为做好境外就业工作储备人力资源。
二、进一步推进政策扶持
要深入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境外就业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当前境外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当前政策零散、效力作用不明显的实际,起草制定《关于推进境外就业工作的意见》,将已出台的各类境外就业扶持政策综合起来,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另外,要抓好政策落实工作,努力把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使中介机构和出境就业人员切实得到实惠。
三、进一步推进基础建设
继续在全省大力组织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并将境外就业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到“创业培训515工程”中进行统筹安排。适当时机召开“金桥工程”现场会,总结推进境外就业工作,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大力加强境外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和资源基地建设,年末在全省再命名一批境外就业培训基地和资源基地。在全省中介机构中广泛开展“创建规范化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活动,制定下发“规范化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标准,完善中介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提高各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程度。抓好中介机构法人培训,通过培训,使各位法人具备“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基本素质。在适当时候组织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和机构法人赴境外就业工作先进省市进行学习考察,加强省际间交流和联谊,推进全省境外就业工作。举办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中介机构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