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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4.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参照市直开展活动的形式,认真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突出部门特色认真搞好宣传活动。

  教育、公安、司法、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计生、税务、环保、工商、质监、旅游、法制、物价等部门以及水、电、气、通讯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进行宣传,针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特色,认真做好本系统政务公开宣传月的组织工作。

  (三)新闻媒体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政务公开主题宣传活动。

  中央、省驻阜新闻单位和市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宣传部门充分利用阜阳日报、颍州晚报开设政务公开宣传板块,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制作政务公开专题节目,各级政府网站要利用政务公开窗口,积极宣传政务公开典型,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充分反映政务公开建设的进展、成果和经验。

  四、实施步骤

  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根据市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策划和准备,为第二阶段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根据各地各部门的特点,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推出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把活动推向高潮。

  第三阶段为反馈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

  对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好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责任到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此项工作纳入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

  2.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注重实效。要从本地和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要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坚持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注重活动效果,克服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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