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地理信息产业政策,加快建设用于导航、定位服务的全省电子地图地理框架数据库和全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积极推出基于位置增值服务的测绘公共产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地理信息骨干企业,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服务的机制,推动地理信息的社会化应用和产业化进程,促进智能交通、现代物流、车载导航、手机定位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测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
(十)增强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认真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依靠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共建测绘科研机构,建设测绘科技创新基地,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全国其他测绘科研机构、院校、实验室合作,引进、吸收先进的测绘技术。以创新载体为平台,培养一批开发型、研究型测绘科研人才,加强先进测绘科学技术推广和测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积极开展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的创新攻关工作。加大对测绘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我省大地测量基准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快速获取和更新、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地理信息变化监测等关键技术攻关,显著提高我省测绘科技的整体实力。加快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
(十一)加强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加快基础测绘生产基地的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强野外测绘高新技术和现代化装备建设,逐步配备野外测绘快速采集和数据处理的高新技术装备,以及适应野外作业需要的交通工具,改进野外工作的防护装备和生活必需品配置,提高野外测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测绘装备建设。改善各级测绘档案资料和基础地理信息存储管理与服务机构的库房设施和装备条件。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之间互联互通的基础地理信息网络体系。
四、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十二)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测绘工作管理职责,明确测绘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测绘资质、标准、质量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方面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县两级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应明确分管测绘工作的领导,设置、配备与测绘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协调、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测绘行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测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