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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创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创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中府办〔2008〕1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于2003年8月动工,2005年10月完工。建成后,该工程项目获得了“2007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第六届中国室内设计双年展金奖”、“第四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佳作奖”、“2006年度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共16个奖项,成为我市首座获得全国建筑业最高荣誉的公共建筑。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局、建筑协会等单位和组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合作、日夜奋战、精益求精、厉行节约,保证了工程高质、按时完成,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决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局、建筑协会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的城市建设、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文化名城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创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创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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