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成办发〔2008〕2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优化创业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把我市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转化渠道顺畅的知识产权强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完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优化办案协作、业务交流、信息沟通等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制度建设,确保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及特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加强政府、法院与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协调沟通,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指导、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效率。
二、创新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导向的政策体系
(一)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各级各部门要带头执行《
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成都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府投入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把知识产权纳入政府投入项目的申请、立项、验收和监督环节,完善管理程序,提高投资效率,降低投入风险,明确政府投入对外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府投入项目的勘察、设计、研发、进出口、企业并购和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对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和引发知识产权纠纷。